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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琼财采〔2017〕1576号)

发布时间:2017-10-17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

琼财采〔2017〕1576号

 

 

  投诉人:海南科信宇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1606室

  法定代表人:杨俊玉    电话:13807565648

  被投诉人: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西2-8号

  联系人:冯海雄        电话:66510617

  相关供应商:海南新进佳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茂西路富丽花园第二层205号商铺

  联系人:卢巍威     电话:13368986775

  投诉人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五指山校区南苑发电机组购置及机房改造项目(编号:HNJY2017-4-2RRR,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于2017年8月23日向被投诉人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17年8月24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该答复不满意,遂于2017年9月12日向本厅投诉,本厅依法于当日正式受理。2017年9月14日,本厅分别向被投诉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新进佳实业有限公司发送投诉副本的通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投诉称:

  一、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资质,排斥了潜在投标单位。

  二、询价文件资格要求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需3个工作日,同时此资格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规定。

  三、本项目现场勘察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同时要求提供采购人确认的安装施工图并提供安装施工方案,时间要求不合理。

被投诉人辩称:

  一、本项目是包施工交钥匙采购工程,施工资质是对一个企业实力的验证,为保证施工质量及用电安全,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符合招标政策。

  二、经与检察机关沟通,无行贿犯罪证明最快次日就能出具,有效期为60天,本项目采购公告于2017年8月21日发布,时间上满足要求。

  三、潜在供应商勘察现场后,当天正常上班时间内提交材料的,采购人都予以盖章确认。

本厅查明:

  一、本项目于2017年8月21日发布询价采购公告,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公司有:投诉人、海南名优动力机电有限公司、海南新进佳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索康机电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东升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有:海南新进佳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索康机电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广州东升建设有限公司(与海南琼西建工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4家供应商。2017年8月25日发布询价结果公告,海南新进佳实业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投诉人于2017年8月23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17年8月24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该答复不满意,于2017年9月12日向本厅投诉,本厅依法于当日正式受理。采购合同尚未签订。

  二、询价采购文件一、询价采购邀请函1.1招标内容显示:发电机购置及机房改造;询价采购文件七、招标品目设备清单2电缆及连接配套部分载明:电缆沟开挖(含施工)、电缆沟回填(含材料及施工)、地埋线管(含施工)、DN100镀锌管敷设架空(含施工)、总开关箱(含安装)、双电源箱(含安装)、机房四周接地网制作。

  三、询价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载明:3.2提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3.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7提供现场勘察确认函及采购人确认的安装施工图,并提供安装施工方案;询价采购文件友情提示载明:本项目需要现场勘察,统一勘察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勘察地点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五指山南校区。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设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申请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查询申请进行查询,在受理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位和个人。

本厅认为:

  一、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为询价货物采购,为保证施工质量及用电安全,还需供应商具备一定的施工能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与项目的特殊要求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由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要求申请企业的净资产在400万元以上,本项目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作为资格条件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投诉人关于“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诉求,本厅予以支持。

  二、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位和个人,但本项目从发布采购文件到递交响应文件为4个工作日,要求供应商在此期间内提供告知函加重了供应商的受限程度。因此,投诉人关于“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违反规定”的诉求,本厅予以支持。

  三、本项目现场勘察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要求供应商提供采购人确认的安装施工图并提供安装施工方案。鉴于采购人所在地在五指山市,而投标地点在海口市,考虑到交通耗时、施工图及方案设计及标书制作时间等因素,本项目勘察和提交响应文件时间间隔过短,严重影响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因此,投诉人关于时间要求不合理的诉求,本厅予以支持。

  上述事实,有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五指山校区南苑发电机组购置及机房改造项目(编号:HNJY2017-4-2RRR)询价采购文件,评标报告、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出具的“关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五指山校区南苑发电机组购置及机房改造项目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购文件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由于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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